abc的三字词语青苗法的意思,青苗法的拼音拼音:qīng miáo fǎ 注音:ㄑ一ㄥ ㄇ一ㄠˊ ㄈㄚˇ 结构:青(上下结构)苗(上下结构)法(左右结构) 造句 这里是潮汕十余万袁氏的发祥地,相传始祖为袁琛,为北宋兵部尚书,因反对王安石推行青苗法被贬为潮州刺史。 “中国施行青苗法”就是指宋朝施行青苗法。青苗法造句。 这就是后来王安石变法中“青苗法”的雏形。 曾上奏反对青苗法“别为一赋以蔽海内,非王道之举”,熙宁七年,王安石罢相,朝廷宣其复出为官。 秋田县的调查方法是从稻田中逐块割取植株的青苗法,与粮食厅采用的不分田块进行的混合法相比,查出的浓度会明显偏高。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,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易辙,施行了青苗法。 就理论上来说,王安石的“青苗法、市易法”是可以实施的。 王安石在鄞县做官时曾经做过类似青苗法的试验,“贷谷于民,立息以偿”,效果很好,为什么推广到全国就出了大问题呢?其实道理也不难理解。 为了缓和阶级矛盾,宋朝的王安石改弦更张,施行了"青苗法"。 熙宁三年,青苗法,改诸路更戍法,推保甲法,募役法…… 解释 词语解释:也称常平给敛法﹑常平敛散法。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﹑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﹐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﹐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﹐减轻百姓负担﹐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﹐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﹐原意也渐丧失。引证解释:⒈ 也称常平给敛法、常平敛散法。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。其法以诸路常平、广惠仓所积钱粮为本,在春夏两季青黄不接时出贷给民户。春贷夏收,夏贷秋收。每期收息二分。本意在以低息限制豪强盘剥,减轻百姓负担,但因在施行中弊端层出,又遭到保守派的反对而废止。以后兴废无常,原意也渐丧失。 引《宋史·食货志四上》:“於陕西转运司私行青苗法,青散秋敛,与安石意合。至是,请施行之河北,於是安石决意行之,而常平、广惠仓之法遂变而为青苗矣。” 国语词典:宋神宗时宰相王安石所采行的财政措施。在每年春夏间农家经济拮据时,政府可贷款给农民。秋收后,农民再将本息一并归还政府,以免农民受高利贷剥削。 网络解释:青苗法青苗法,亦称“常平新法”,是中国宋朝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,熙宁二年(1069年)九月由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施行。主要是改变旧有常平仓制度的“遇贵量减市价粜,遇贱量增市价籴”的呆板做法。灵活地将常平仓、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,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、城市手工业者,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,同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,达到“民不加赋而国用足”,改善了北宋“积贫”的现象。但事实上青苗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,后于元丰八年(1085)神宗去世后废止。字义分解 青读音:qīng 青qīng(1)(形)蓝色或绿色:~天|~苔。(2)(形)黑色。(3)(名)青草或没有成熟的庄稼。(4)(形)比喻年轻:~年。(5)姓。 苗读音:miáo苗miáo(1)(名)(~儿)初生的种子植物;有时专指某些蔬菜的嫩茎或嫩叶:~圃|树~|稻~。(2)(名)某些初生的饲养的动物:鱼~|猪~。(3)(名)疫苗。(4)(名)(~儿)形状象苗的:火~|烟~。(5)(名)(Miáo)姓。 法读音:fǎ法fǎ(1)(名)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并强制遵守的法律、指令、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:宪~。(2)(名)方法、方式:写~。(3)(名)标准样子;可以模仿的:取~。(4)(名)佛教的教义;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:~术。(5)姓。(6)(动)效法:~后王。 温馨提示:本文收集了青苗法的abc的三字词语, 青的abc的三字词语,青苗的abc的三字词语, 您还可以浏览 词语大全 / 词语组词 / 申明:本站文章来源互联网(网站),内容仅供参考,请网友自主判断。且版权归源作者或者网站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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